各有關單位: 根據《廣(guang)州市自(zi)主創(chuang)新(xin)產品認定(ding)管理(li)辦(ban)法》(穗(sui)科函字〔2009〕313號)的有關(guan)規定(ding),經企業申報、專家評審、市自(zi)主創(chuang)新(xin)產品認定(ding)工作小(xiao)組認定(ding)等程序,現將廣(guang)州市 2009年擬(ni)認定(ding)自(zi)主創(chuang)新(xin)產品名單(見附件)予(yu)以公示(shi)。
附件:
廣州市2009年擬認定自主創新產品名單
穗科函字[2009]313號廣州市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
廣州市科技局高新技術及產業化處 二(er)〇〇九年(nian)十(shi)月十(shi)二(er)日(ri) |